竞争性谈判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SZHCA2022-Q-T-036
采购内容:监控改造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笠泽实验初级中学
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
一、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编号:SZHCA2022-Q-T-036
:
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笠泽实验初级中学的委托,就其所需要采购的监控改造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 谈判编号:SZHCA2022-Q-T-036号
二、 谈判内容:监控改造
三、 项目预算: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四、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谈判文件获取:
1. 报名时间:自谈判文件上网之日起至2022年6月1日(9:0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如参加本次谈判采购的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后方可参加。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带好原件,经核验无误后方可报名):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经办人的单位法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报名地点: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475号万森大厦1002。
4. 联系人:钱暨兴、李慧华 联系电话:0512-63159288
六、 谈判时间、地点:
1. 递交谈判文件的时间:2022年6月7日13:00—13:30
2. 谈判时间:2022年6月7日13:30
3. 谈判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475号万森大厦1002
七、 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暨兴、李慧华 联系电话:0512-63159288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475号万森大厦1002
2.采购人:苏州市吴江区笠泽实验初级中学
联系人:孔祥康 联系电话:0512-62311255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芦荡路1388号
八、谈判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请贵单位获取本次谈判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谈判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本公告在苏州弘创招投标网站上公布,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二、谈 判 文 件
谈判编号:SZHCA2022-Q-T-036
一、 谈判项目:监控改造
二、 项目预算: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三、 项目概述:苏州市吴江区笠泽实验初级中学因实际需求采购监控改造一批
四、 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46寸液晶拼接单元 |
1) 原装模组,硬屏技术,可视角大,响应速度快,色彩还原度高,手压无水波纹 |
台 |
12 |
2 |
支架 |
支架均采用SPCC优质冷轧钢板保障质量的源头;表面采用静电喷塑工艺,喷塑固化温度180-210度,涂层厚度80-100微米,对高防腐要求产品还可选择阴极电泳底漆工艺,防腐耐锈。 |
个 |
12 |
3 |
12路解码器 |
高清视音频解码器,采用Linux操作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
台 |
1 |
4 |
HDMI线 |
10米高清线缆 |
根 |
12 |
5 |
一体机 |
3U机架式安装/全插拔模块化无线缆设计/智能调速风扇/AC100~240V宽幅电源/可选配双电源 |
台 |
1 |
6 |
核心交换机 |
28口SFP接口(SFP为千兆/百兆口),8个复用的10/100/1000M自适应电口,4个1G/10G SFP+光口,2个扩展槽,2个模块化电源插槽,至少需要购买1个电源模块 |
台 |
1 |
7 |
管理电脑 |
i7/16G/256G+1T/2G独显+21.5英寸液晶1080p |
台 |
1 |
8 |
光纤人工及辅材 |
国产定制 |
批 |
1 |
五、 其他要求说明:
1.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分采购单元,各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并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供应商必须承诺谈判采购文件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列出,未列出的视为响应。
2. 本项目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标的物,以及相关的辅材、安装、调试、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质保期内费用、利润、税金、检测验收等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响应单位在响应文件中须明确所提供产品的生产厂家、品牌及规格。
3. 所提供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完全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或与谈判要求有偏差,使用单位有权拒绝接收,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4. 质保期限及售后服务要求:提供不低于一年的免费质保,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响应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1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48小时完成维修,如维修不好须更换或退货的,费用由响应单位负责。质保期满后的维修内容减免上门费及人工费等费用,仅按原材料的价格收取维修费用。设备质保期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执行,质保期由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开始计算。
5. 验收标准:供方提供的所有备品备件必须为合格产品(提供合格证),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或系假冒伪劣产品,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6.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完成。(具体根据甲方通知)
7. 付款步骤:合同签订后,乙方按期供货并完成安装,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款5%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8. 知识产权:供方应保证需方免除且供方承担由于需方在其本国使用该产品或该产品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需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六、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
1. 谈判响应函;
2. 谈判报价表;
3.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4.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6.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 供应商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8. 响应货物的数量、规格、品牌型号、性能、质量要求、交货期说明;
9. 产品质量保证期限和售后服务承诺(包括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设备维护方式和时间等);
10. 与本次谈判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11.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文件要求:
1. 数量:为一本正本,二本副本,需装订成册;
2. 谈判响应文件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公章,以上文件资料必须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限正本);
3. 谈判响应文件以中文为准;
4. 谈判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盖公章,封面应注明谈判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供应商单位名称等。
七、 谈判综合说明:
1. 谈判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若未及时缴纳,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 交纳谈判保证金方法:响应单位在2022年月 日16:00前从其单位账户中以银行电汇、转账、网银的方式将谈判保证金金额缴纳至谈判文件指定的谈判保证金账号中,采用其他方式缴纳无效。未按上述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响应单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响应文件。
2.1. 谈判保证金交纳账户
交纳帐户: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0706678011120101114765
开户银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行号:3143 0540 0283
谈判保证金的提供人必须与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一致。
3. 成交服务费:按苏财购告【2016】3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签订合同时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最低按3000元收取。
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1.5%;预算金额100-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
交纳帐户: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0706678011120101114765
开户银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行号:3143 0540 0283
4.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且乙方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所需的设备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5. 谈判说明:
(1) 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需足额交纳谈判保证金,并提供收据原件,否则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谈判代表的身份证明原件;
(4) 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和签署不符合要求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 凡涉及谈判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为准。
八、 谈判程序:
1. 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活动。
2.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
3. 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谈判响应供应商凭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未能出示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谈判响应文件。
4. 由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相关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按谈判文件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合格谈判供应商。
5.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6. 谈判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谈判结束后,不再组织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最终报价。谈判小组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以书面形式记录具体变动内容并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就实质性变动内容重新提交相应的书面响应材料,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及对应的报价构成清单,无对应构成清单或超过规定时间的报价无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及对应报价构成清单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终书面报价应当于最后一个供应商谈判结束后15分钟内同时递交,未按上述时间递交报价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九、 谈判成交原则及评审内容:
(一)谈判成交原则:
1. 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如谈判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即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前提下,以响应文件中报价最低且不超过采购预算的谈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谈判小组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在全部满足实质性变动条款的前提下以最终报价(需附对应报价构成清单)最低且不超过采购预算的谈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 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如评审内容条款均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则认为该供应商谈判文件评审合格。如某一条款内容评审不合格,评委须注明评审不合格原因。
3. 谈判小组为3人,如某一评审条款出现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条款是否合格。在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中以提出最低报价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终报价相同的谈判供应商,则由采购方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4. 如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则谈判小组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二)评审内容: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是否合格(填“是”或“否”) |
不合格原因 |
1 |
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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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响应货物的数量、规格、品牌型号、性能、技术指标说明与描述、质量要求、交货期说明 |
|
|
3 |
产品质量保证期限和售后服务承诺(包括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设备维护方式和时间等) |
|
|
4 |
其他(除供应商资格条件及采购内容以外的其他涉及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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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合同条款
甲方(采购人): |
单位地址: |
乙方(供应商): |
单位地址: |
签订日期: |
签订地点: |
根据甲方申请的监控改造采购计划,依据甲方委托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采购SZHCA2022-Q-T-036的成交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成交供应商,现依照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签订本合同书。
1. 合同标的物和合同价格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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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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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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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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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格(大写)人民币 圆整; (¥ .00) |
1.1 本合同价格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有标的物,以及相关的辅材、安装、调试、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质保期内费用、利润、税金、检测验收等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2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2. 标的物交付
2.1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完成(具体根据甲方通知)。
2.2 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3. 技术规范
3.1 所提供货物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4. 质量要求
4.1 所提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货物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产品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验收。
4.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甲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招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货物及服务,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
5. 验收
5.1 验收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所列规格、具体配置、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5.2 根据甲方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具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
5.3 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5.4 验收期限为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特别约定。
5.5 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须按规定的验收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第三方权威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
6. 合同价格支付
6.1 支付步骤:合同签订后,乙方按期供货并完成安装,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款5%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6.2 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
(1) 合格的销售发票。
(2) 随标的物附带的所有有关资料(如质量保证书等)。
(3) 由甲乙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6.3 支付方式:转账。
7. 对标的物货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7.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及处理方式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7.2 如果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7.3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解决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8. 售后服务
8.1 除特别约定外,合同条款成交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为乙方承诺期限,乙方承诺对本项目提供 年的免费保修。
8.2 乙方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乙方提供 小时以内响应, 小时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
8.3 其它按乙方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中等同或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9. 违约责任
9.1 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
9.1.1.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9.1.2.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1.3.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9.2 乙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
9.2.1. 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9.2.2.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相关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10. 不可抗力
10.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0.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1. 索赔
11.1 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1.2 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 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且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11.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交纳的质量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11.4 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相关部门审核。
12. 合同修改
12.1 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在合同履行中,甲方可以增加原成交货物的数量,但增加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13. 转让和分包
13.1 采购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13.2 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4. 合同的解除
14.1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4.2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5. 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方式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合同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是合同履约所在地仲裁机构 ;
方式二: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6.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合同章)后生效。
1.2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 成交通知书;
(2) 乙方成交的响应文件;
(3) 谈判文件;
(4) 乙方在谈判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1.3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并提交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备存。
17. 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
18. 附则
19.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
电话: |
电话: |
日期: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20. 日期:
四、附 件
附件1
谈判响应报价表
谈判编号: 价格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厂家等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交付期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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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 |
金额大写 元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上述报价包含一切由供方承担的费用,各响应单位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谈判响应报价表》。
附件2
谈判响应函
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我们收到贵公司 SZHCA2022-Q-T-036 号谈判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谈判活动。
1、我们愿意按照谈判文件的一切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
2、如果我们的谈判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谈判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对谈判文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无任何异议。
4、我们同意按谈判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5、我们愿意提供谈判采购单位在谈判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料。
6、我们愿意遵守谈判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响应文件在谈判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8、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谈判文件中“合格供应商的基本、特定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9、本次采购活动如规定收取保证金,我们愿意按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保证金,并同意其中关于保证金的相关规定。我们的保证金退回账号如下(如收取):
户 名:
开户行名称:
银 行 账 号:
所有有关谈判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表(即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SZHCA2022-Q-T-036号的谈判活动。授权代表在谈判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表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谈判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技术规格偏离表
供应商: 谈判编号∶
序号 |
名称 |
采购要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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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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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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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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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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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日期:
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 谈判编号∶
序号 |
采购要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备注 |
1 |
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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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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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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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售后服务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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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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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日期:
附件5、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
本公司愿意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谈判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有效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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